衝突礦產聲明

 

衝突礦產聲明

美國證管會(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, SEC) 於2012年8月22日,通過了「Dodd-Frank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」第1502條中,有關採購「衝突礦產」的最終版條文。這項條文,約束了例如Garmin的美國上市公司,需合理質疑,並根據情況,更積極地實質審查產品的材料來源與產銷監管鏈(chain of custody)中,是否含有衝突礦產;也需每年公開報告衝突礦產是否有來自於、或成為剛果民主共和國(Democratic Republic of Congo)及鄰近國家非法武裝組織的收入來源。條文中提到的衝突礦產包含:鈳鉭鐵礦(Tantalum)、錫石(Tin)、黑鎢(Tungsten)以及黃金(Gold)。
我們的產品並不是該條款監控對象,但是我們會幫助我們的客戶符合此規定。
為了確定我們的製造產品是否含有衝突礦物,我們對主要供應商進行了調查,以確定他們在向我們提供的材料中使用任何衝突礦物。調查結果顯示,我們的製成品不含衝突礦物,或者符合“DRC無衝突”條款。
我們將繼續與我們的主要供應商合作,同時確保我們供應商符合衝突礦產聲明。我們保留根據後續發展或信息隨時修改本聲明的權利。

如果您對本聲明有任何問題或疑慮,請隨時與我們聯繫。